为落实党对归侨、华侨的照顾政策,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于2010年4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,为参加中、高考的归侨子女、华侨在京子女、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。统战部将配合市侨办为做好审核及服务工作,请我校相关教师职工及时与统战部联系。
一、办理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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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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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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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侨子女(不含孙子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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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的父(母)持有 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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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侨在京子女(不含孙子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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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的父(母)在国外定居,具有华侨身份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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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侨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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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本人持有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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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 武丹丹
联系电话: 64495123
办公地点: 行政楼173 室
统战部
2010-3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