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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度办理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学生中、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

为落实党对归侨、华侨的照顾政策,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于2010年4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,为参加中、高考的归侨子女、华侨在京子女、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。统战部将配合市侨办为做好审核及服务工作,请我校相关教师职工及时与统战部联系。

一、办理条件:

 

 考生类别

身份条件

归侨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考生的父(母)持有 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 

华侨在京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 

考生的父(母)在国外定居,具有华侨身份公证

 

归侨学生

考生本人持有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二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人:  武丹丹 

联系电话:  64495123

办公地点:  行政楼173 室      

 统战部

2010-3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