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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为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学生办理中、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

为落实党对归侨、华侨的照顾政策,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于2009年4月起办理归侨子女、华侨在京子女、归侨学生2009年高考、中考学生身份证明工作。统战部将配合市侨办为做好审核及服务工作,请我校相关教师职工及时与统战部联系。

一、办理时间

高考学生身份证明:2009年4月1日至4月24日

中考学生身份证明:2009年5月6日至5月22日

 二、办理条件

 考生类别

身份条件

归侨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考生的父(母)持有 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 

华侨在京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 

考生的父(母)在国外定居并具有华侨身份公证

 

归侨学生

考生本人持有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  三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联系人:  赵  梅  64495098

        武丹丹  64495123

地点:  行政楼173 室      

  统战部

2009-3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