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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为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学生办理中、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

 

为落实党对归侨、华侨的照顾政策,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于2008年4月起办理归侨子女、华侨在京子女、归侨学生2008年高考、中考学生身份证明工作。统战部将配合市侨办为做好审核及服务工作,请我校相关教师职工及时与统战部联系。

 

一、办理时间

2008年4月5日至5月5日 

 

二、办理条件

 

考生类别

 

身份条件

 

归侨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考生的父(母)持有

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 

华侨在京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考生的父(母)在国外定居并具有华侨身份公证

 

归侨学生

考生本人持有

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 

三、联系方式

 

联系人:  武丹丹

电话:  64495123

办公地点:  行政楼173 室      

 

 

党委统战部

2008-3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