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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年度办理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学生中、高考身份证明的通知

 

为落实党对归侨、华侨的照顾政策,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于2007年3月起办理归侨子女、华侨在京子女、归侨学生2007年高考、中考学生身份证明工作。统战部将配合市侨办为做好审核及服务工作,请我校相关人士及时与统战部联系。

 

一、办理时间

高考身份证明:2007年3月20日—4月20日
中考身份证明:2007年4月23日—5月17日

 

二、办理条件

 

考生类别

 

身份条件

 

归侨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考生父(母)亲持有

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 

华侨在京子女(不含孙子女)

考生父(母)在国外定居并具有华侨身份公证

 

归侨学生

考生本人持有

《北京市归国华侨证》

 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64495098

办公地点:行政楼142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联系人:赵梅

 

 

党委统战部

2007-3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