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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归侨、侨眷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

各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校侨务工作,凝聚侨心、汇集侨智、发挥侨力、维护侨益,为侨服务,党委统战部拟于近期对我校在职教职工中的归侨、侨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《关于印发<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>的通知》,对归侨、侨眷身份的解释如下:

(一)归侨: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。“回国定居”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、永久或合法居住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;“华侨”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,其中“定居”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且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,或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5)合法居留资格且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。

华侨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等其它职业的人,留学生,对外援建工作人员;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,视为归侨。

(二)侨眷:侨眷是指华侨、归侨在国内的眷属。侨眷包括华侨、归侨的配偶,父母,子女及其配偶,兄弟姐妹,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以及同华侨、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。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可视为侨眷。

二、各级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要深刻认识做好侨务工作的重要性,广泛宣传、积极动员,切实摸清工作底数,确保相关信息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。要充分发挥归侨侨眷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作用,引导他们立足本职工作,积极为学校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
三、请于913日(星期一)前组织本单位具有归侨、侨眷身份的教职工填写《归侨、侨眷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ongzhan@uibe.edu.cn,纸质版加盖分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公章后交至行政楼173室。

联系人:刘阳,联系电话:64495123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党委统战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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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归侨、侨眷情况汇总表.xls